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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万谷广场被指违法用地
http://www.inpuu.com  2015/3/13 20:10:49 发布人:赢铺网
本来是工业用地,但建成后却开发成包含电影院、超市、美食在内的商业广场,南京市栖霞区的万谷慧生活广场(简称万谷广场)最近遇到了麻烦,消防验收 通不过,诸多已入住商家被迫停业。万谷慧生活广场的运营方称,当初看中了产权方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电集团”)的国企身份以及地方政府就此 进行的斡旋,没想到会有现在的结局。目前华电集团及相关各方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促进问题早日解决。

  40多家商铺已入驻 部分商家被迫停业

  记者1月14日在万谷慧生活广场采访时发现,大楼外墙上挂着招商热线,并且还设置了招商中心。广场入口处张贴了近40多家商铺的入驻情况,在入 口处的另一端则张贴着万谷慧生活广场的楼层分布示意图,其中包括电影院、超市、品牌服饰、餐饮、多国料理、亲子乐园等。整幢大楼分为5层,地下1层正在施 工,地上1-5层均为商铺。

  随后记者以寻租的名义来了万谷慧生活广场招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商铺面积最小30多平米,最大200多平米。同时他说,万谷慧生活广场做的这个项目产权方是华电集团,华电集团把这栋楼租给万谷,万谷用作商业开发,拥有15年的经营权。“实际上我们是二房东。”

  记者现场注意到,5层楼里商家已经全部入驻。部分商铺已经对外营业,顾客络绎不绝。还有部分商铺也正在装修,即将开业。但2月11日当记者再次 来到万谷慧生活广场时,却发现大门紧锁,门上张贴的告示显示,商场内部调整暂停营业。而商场一楼的中国电信店铺仍在正常营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面领 导来检查,我们就关停一会儿,等领导走了继续营业。”

  国土规划称违规 不能用作商业用途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对万谷慧生活广场出示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显示,该建筑地下2层,地上5层。其中地下2层为车库,地上1层为研发门厅、展 览厅、办公研发用房,2-5层为办公研发用房及培训教室。而现在这幢本来应用作办公研发的大楼却入驻了电影院、餐饮等业态。1月21日,南京市公安消防支 队栖霞区大队出具了一份《致万谷慧商业广场业主的公告信》,要求各业主停止营业,擅自营业的消防部门将依法查处。“工业厂房和商业广场的消防验收标准有很 大区别,万谷慧生活广场的消防安全不符合消防法相关要求,无法通过验收。”记者另从环保部门获悉,该广场由于擅自改变原有土地用途,也未获得环保审批手 续。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栖霞分局法规科科长米强称,该地块面积69107.29平米,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土地使 用权登记发证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鉴于整改通知发出后,华电集团立即向国土局提出完善手续的申请,加上该地块周边需要大体量的第三产业,也符合南京市“退 二进三”的产业发展政策,因此不能一拆了之。

  南京市规划局栖霞分局建筑管理科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这块地规划是工业性质,审批的用途为工业生产厂房,2014年6月规划部门按照工业厂房的要求对该幢大楼进行了验收。“该项目不能用作招商。如果想要转变成商业广场,首先要改变土地性质,之后规划才可能转变。”

  万谷称过于相信政府补充文件 正采取措施补救

  记者日前从华电集团了解到,南京市政府正在协调这个项目的手续,“具体情况可找万谷公司了解。”

  记者找到南京万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煊,他介绍说,“这个项目是2011年开建,2014年6月份基本完工的。2014年3月,万谷和华 电集团达成了合作意向并签定了租赁合同,但合同签定后我们才发现这个房子是工业性质的。此时,华电集团给我们出具了几份文件作保障。”

  刘煊称,“第一份文件是2006年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台的9号文件,其中说明了南京几大重点产业园,对于工业性质的用地,在不改变工业土地性质 的基础上,就原企业的产业结构、文化等允许发生变化,包括商业开发”。记者查询得知,这个文件2013年1月24日已被废止。刘煊认为,“万谷慧生活广场 是文件废止前开建的,应该可以遵照9号文执行。”

  第二份文件是2014年6月栖霞区政府向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出具的申请报告,报告称:商请办理中国电子南京科技园华电分园一期工程,现已将该建筑 改为地下一层车库以及超市、休闲餐饮,地上一至五层为零售、餐饮、休闲娱乐、教育培训和商铺,该项目符合规划施工要求,恳请贵局办理相关消防手续。

  “如果没有栖霞区出的申请报告,我们也不敢接这个项目,当初跟华电合作也是看中了它大国企的招牌。”刘煊无奈地说,“现在万谷被推到风口浪尖, 我们也觉得很冤枉。没有拿到环保审批和消防验收手续,只能通知商户全部停业,造成的损失我们企业还得慢慢去消化,但是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3月4日,记者再次致电南京万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时,刘煊告诉记者,华电集团3日已经到栖霞区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土地年租金手续,并补交了土地年租金,同时他们正在办理土地出让金手续。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栖霞分局法规科科长米强称,按规定,工业性质土地变为商业用途必须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并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但万谷广场从开 建到建成招租至今一直未取得相应手续。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完善用地手续之前有一个过渡方式——收取土地年租金。因为有些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原来通过划拨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然后通过出租改变土地用途。“本来应该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但是一下子让国有企业补交出让金有困难,所以就把本来应该 交的土地出让金变为每年缴纳土地年租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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